12月27日,巴中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赵利主持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总工会、省妇联等六家单位《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改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工发〔2012〕96号)精神,研究部署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改善工作。赵主席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群团工作,出台了《通知》,逐步把更多的社会性事务交给群团组织办理,不断完善和提高群团组织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改善民生的手段和能力,为我们群团工作提出了机遇和挑战”。
赵主席要求,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全市妇联组织是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是强化广泛宣传。要迅速转发省妇联《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改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过学习会、汇报会、专题会、工作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通知》精神,积极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反映妇女群众呼声,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以党组书记、主席赵利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席何玉华、米丽为副组长,发展部、组织维权部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妇联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改善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制、相关部室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制,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改善民生中作出积极贡献。四是强化工作实效。各级妇联组织切实把广大妇女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认真谋划2013年工作,持续推进财政贴息妇女小额贷款工作,帮助妇女创业就业,扎实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家庭文化建设、妇女儿童纲要宣传培训、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综合素质,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生存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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