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市监察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在对市级国有资产清理的基础上,严格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经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严格经营性资产所有权管理。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未经审核和审定不得随意改变经营性资产使用性质或出售、转让、报损、报废。二是严格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由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国有资产统一经营,公开、公平、公正对外招租,实现资产经营最大化。租赁合同报市财政局备案,相关信息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今年4月18日首宗国有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会上,7个标的竞租底价66.66万元,公开竞租成交价共计228.5万元,增值243%。三是严格经营性资产收益管理。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足额缴入市级财政专户,由市财政统筹分配使用。四是严格经营纪律监督管理。市监察、财政、审计、国资监管部门强化对经营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国有资产租赁经营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与承租人恶意串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纪违规责任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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