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南江县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南江县妇女儿童帮扶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该县财政每年预算40万元的专项资金,以帮助南江县的贫困妇女儿童渡过难关。
南江县妇女儿童帮扶救助基金每年计划筹集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10万元,慈善基金会划转30万元。该帮扶救助基金使用范围:对妇女实施常见病和“两癌”免费筛查;为因“两癌”、重病、残疾或自然灾害致贫的妇女提供帮扶救助;聘请专家为有抑郁或轻度精神症状的妇女儿童提供心理辅导;为因家暴、拐卖、遗弃等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扶救助;为其他非责任方引起的临时性困难需救援的妇女儿童提供帮扶救助。
户籍在南江县因病、因灾和家庭特殊情况需帮扶救助的妇女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帮扶救助基金:(一)领取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尚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标准的;(二)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三)属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四)因残疾、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确需帮扶救助的;(五)无固定收入,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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