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短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我市属水资源短缺地区。为此,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市公共机构及干部职工发出倡议。
争当节约用水宣传者。公共机构及其全体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通过举办节水专题讲座、张贴节水宣传画和标语口号、播放节水专题片等方式,倡导干部职工自觉爱水、惜水、节水,牢固树立节约用水光荣、浪费用水可耻的观念。
争当文明用水倡导者。公共机构及其全体干部职工要担负起节约用水责任,争做节约用水的示范者和推动者,争做节约资源的组织者和监督者。要提倡一水多用,厨房节约一盆水、浴室节约一缸水、洗衣节约一桶水,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养成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重复用水的习惯。
争当科学用水践行者。公共机构及其全体干部职工要改善高耗水的消费结构,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抓好节水改造,优先使用节水型龙头、节水型卫生洁具,提高节水效率。开发利用中水、回收水、湖水和库塘蓄水,推行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新技术,淘汰落后的自来水涌灌生产方式。
节约用水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投身到惜水、节水、管水的实践中来,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美好新巴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巴中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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