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工作载体,推进妇女工作社会化。一是秉持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哪里就有“妇女之家”的组织原则,积极在妇女密集的村、社区、企业筹建“妇女儿童之家”,全区建成“妇女之家”4个,使之成为基层妇女群众培训教育、综合维权、开展业余活动的“温暖之家”。二是关注不同身份、不同年龄、不同职业妇女群众的利益诉求,组建文化、娱乐、知识宣讲、扶弱助困巾帼志愿者队伍,推进妇女工作社会化运作,实现服务妇女群众全方位、全覆盖。
发挥组织优势,推进妇女儿童关爱常态化。在“三八”妇女节、母亲节、儿童节等节日,主动下基层为妇女送关爱、送温暖。母亲节期间,走访慰问贫困母亲12名,“六一”儿童节慰问留守儿童120名,为渔溪小学捐赠乒乓球台、羽毛球、篮球等价值5000元的文体用品。同时,着力打造“爱心妈妈”、“关爱贫困儿童”、“关爱贫困母亲”、“关爱老年妇女”、“关爱留守儿童”等扶贫品牌,让关爱帮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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