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老公打我哟,你们快来,救命,救命呀!”3月25日上午10时许,通江县公安局诺水河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的是家住诺水河镇的易女士。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驱车赶到易女士家中,抓获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男,44岁,通江县诺水河镇人),并把易女士护送到医院救治。
经调查:2016年3月25日上午10时许,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在家中因琐事与其妻子易女士发生口角纠纷,随后张某某对易女士进行拳脚殴打,致使易女士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和左手无名指近端骨折。随着调查深入开展,自2010年以来,张某某多次对易女士进行殴打。这个家庭已陷入“殴打—承诺—和好—再殴打”的怪圈,一次次变本加厉,一次次让易女士受伤害。
目前,通江县公安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这也是2016年3月1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以来,通江县公安局惩处家庭暴力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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