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春率队来我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明阳镇小微企业园康艺印务公司、柳林法庭、柳林镇罐子沟村及莲藕产业融合发展园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每到一处,检查组通过查看现场、翻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在企业,着重了解是否存在用工性别歧视、同工不同酬以及妇女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在法庭,重点查看家事审判是否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在罐子沟村,重点检查了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服务妇女发展等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组一致认为,恩阳区在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方面,领导重视,组织到位,措施有力,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家事审判很好的将法与情进行融合,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也体现了人文的关怀,更有利于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就进一步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何春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相关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让广大妇女明白自身的合法权益,学会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协作好、配合好、服务好广大妇女同胞,让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得以实现;要加大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各级妇联组织要勇于站出来说话,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处理,以务实的工作举措保障妇女同胞的合法权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粮川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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