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和19日,以《打工大姐捡现金,苦寻失主一个月》为题,报道了巴城市民杨春梅拾金不昧的故事。看到报道后,不少好心人帮忙寻找失主。在相关部门及好心人的爱心接力下,昨日,3700元钱终于物归原主。
银行再次确认失主身份
连续报道《打工大姐捡现金,苦寻失主一个月》的故事后,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市民加入寻找失主这一团队中来。
杨春梅捡到的布包里,除了3700元钱,还有一张邮政储蓄银行的取款凭单和个人业务排队号。取款凭单上面显示的交易机构名称是巴中市曾口镇支行,户名叫邓廷法。
经过多番打听,在相关部门及好心人士的帮助下,判断失主极有可能不是邓廷法,而是拿错取款凭单的苟敬科老人。
为再次确认失主身份,19日下午,记者拨通了曾口镇邮政储蓄银行的电话号码进行核实,“我们确定失主不是邓廷法,而是一位名叫苟敬科的老人拿了他的凭单。”电话那头,工作人员肖开怀说,他与同事再次调取了7月15日的监控和电脑记录得知,排在邓廷法后面办理业务的也是一位老人,二人在等候过程中还进行了交谈,然而,邓廷法取完钱没有拿凭单就离开了柜台,随后被苟敬科误以为是自己的凭单,揣到了布包中。
“那你们能帮忙查一下苟敬科的身份证号吗?”记者拜托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查找资料得知,电脑上只显示了苟敬科的身份证号,住址、电话信息都查不到。
民警几经周折联系上失主
19日上午,记者将苟敬科的身份证号告诉了曾口镇金碑乡派出所所长杜虹霖,杜虹霖通过户政系统查找得知,苟敬科住址为金碑乡吉公村。
随后,杜虹霖几经周折,得知了该村村干部的电话并拨打过去,“社长说村里确实有一位叫苟敬科的老人,但他没有苟敬科的电话号码,我就喊社长去苟敬科的家里,让他接电话。”杜虹霖说,“我问苟敬科多少岁?他说八十多岁,问他之前有没有去过巴中城,他说7月15号去过,我一听,心想失主就是他了。”
为了进一步确认,20日下午,杜虹霖来到苟敬科的家中。苟敬科今年已经86岁了,和老伴儿住在很多年前修的土墙房中,旁边盖了一层砖瓦房,但没有封顶。“我问他有没有掉过钱,他立马说掉过。”看了苟敬科的退休证和身份证,又询问了掉钱当天的诸多细节,杜虹霖确认,失主就是苟敬科。
听说捡钱的人要把钱还给他,苟敬科激动得话都说不出。
进城买材料盖房 老人不慎丢了钱包
21日一大早,杜虹霖就开车把苟敬科送到巴城。在车内后排,记者见到了这位老人,他戴一顶军绿色帽子,穿蓝色长袖衬衣,灰色裤子,看上去挺有精神。
一路上,记者与老人攀谈起来。“我在老家修了一层房子,但是没封顶,打算7月15号来城里买铁板盖顶,但是家里只有一千多块钱,我就去曾口镇邮政储蓄银行取了2000元的退休工资,把钱取了装在一个布包里去了巴中。”苟敬科说。
7月15日,那天太阳很大,他吃了碗面,走路去柳津桥买铁板,最后走得前面都没得街了,还是没找到卖铁板的地方,终于在另一条街找到了,讲好价后,他伸手去掏钱,“布包不见了,就只剩绳子。”苟敬科在裤腰上系了根绳子,布包被拴在绳子上。装钱的那个帕子是他当年在巴城收废品时捡到的,用竹签套着线将两边缝合,当做钱包,这一用,就是几十年。
从小东门找到南池,再找到柳津桥,找了两三个来回都没找到,他当时心想,肯定是被谁捡了,没有希望捡回来啦。
“我回去都不敢跟老婆子说,过了好几天,她找我拿钱的时候,就问我那个布包去哪儿了,我说不见了,她问那钱是不是也掉了,我说是。”知道丢了三千多块钱,苟敬科的老伴怄得连晚饭都吃不下。掉钱后的这个月,两位老人过得很拮据。
归还3700元 杨春梅心里的“石头”落下了
昨日上午10点左右,记者与杜虹霖、苟敬科一起来到杨春梅上班的地方。
“你就是捡到钱的那个人吗?我要怎么感谢你啊!”见到杨春梅,苟敬科激动地说,他曾在杨春梅打工的这家饭馆吃过两次面。
为了确认失主,杨春梅详详细细问了苟敬科,钱是如何装的,有多少,袋子里还有哪些东西。之前,杨春梅捡了个手机,但误还给别人了,所以这次她一定要见到失主问清楚,“毕竟是三千多块,不敢出差错。”杨春梅说。
“大姐,你放心吧,我们调查了的,失主就是他。”听到杜虹霖的保证,杨春梅将布包交给杜虹霖,杜虹霖又转交到苟敬科老人的手中。拿着丢了一个多月,又重新回到手中的钱,苟敬科细致地揣到了裤袋里。
“别人的东西永远是别人的,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谢谢你们帮我找到了他,我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下了。”杨春梅说。
找了一个月零六天 工友赞杨大姐“好样的”
从7月15日捡到钱包,到8月20日物归原主,整整36天,杨春梅一直在寻找,托朋友,问银行,四处打听。其中,有银行的查询,也有民警的调查走访。
在杨春梅工作的店外,目睹了还钱包过程的市民也深受启发,纷纷称赞杨春梅的拾金不昧和部门的爱心接力行为,“杨大姐的精神值得弘扬,是社会的正能量!”隔壁小卖部的老板说。
“如果是我捡到钱,不晓得会不会这么坚持,杨大姐是好样的。”和杨春梅一起打工的工友说。
“真是难得,钱丢了一个多月还找回来了,还是好人多。”围观的一位中年男子说。
钱包物归原主,杜虹霖载着苟敬科,将车往金碑乡吉公村的方向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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