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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桑江村率队来川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 依法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四川日报    点击数:320    更新时间:2024-05-14

5月10日至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洛桑江村率执法检查组在四川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农业法的重要意义,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农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依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依法推进农业强国建设。

在川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成都崇州市、新津区,眉山东坡区、青神县等地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旅融合特色示范区等,实地了解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农场建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情况;在成都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四川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农业法的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四川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实施农业法责任明确、落实到位,依法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思路创新、措施得力,全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成效显著。检查组将认真总结四川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推动解决相关问题。

洛桑江村指出,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农业法,依法发展好大农业,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要依法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积极发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带动作用,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让农民成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依法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不断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要依法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依法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着力推动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城乡发展差距。要依法完善农业农村支持保护政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学好用好“千万工程”经验,奋力谱写四川乡村全面振兴、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杜家毫,副主任委员范骁骏,委员陈福利、魏后凯,全国人大代表吉列子日等参加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春秀陪同检查并主持座谈会。

副省长胡云汇报相关情况。(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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