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以来,巴中市多措并举,全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成立县(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态势,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
合理确定供餐模式。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考虑农村中小学食堂现状、饮食习惯、交通运输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南江县对具有供餐能力学校的5.7万名学生采取食堂供应午餐模式,对不具备供餐能力的边远学校2.2万名学生提供蛋、奶等课间餐。其余两县一区29.1万名学生每天发放1-2盒液态成品奶。
实行政府招标采购。对学生营养奶的供应和大综食品的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由中标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将学生饮用奶和食品定期送到指定的学校存放点,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直接支付,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据实统计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人数和实际补助天数,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严禁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
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营养食谱制定、食品出入库加工、食品领用发放、食品资金安全”五项实施流程,做到源头可控、流向可查,严禁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并定期接受相关部门专项检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科学制定规章制度。各县(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县(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建立规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物、管资金,落实各个环节的责任,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成为一种长效机制。
强力推进食堂建设。科学制订学校食堂建设规划,结合农村中小学危改资金、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将食堂建设纳入学校建设重要内容,改善学生就餐环境,完善学生食堂硬件建设。目前,中央已下达我市薄弱学校食堂改造资金11450万元,以推动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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